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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药监局拟规定 农村聚餐超50人应备案
发布时间:2011/12/9 10:52:30  新闻来源:广州日报  点击数:2855

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餐饮消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中,拟规定农村聚餐超过50人规模应备案。

农村地区婚丧嫁娶有摆席聚餐的习俗。《意见》要求今后农村集体聚餐50人以上的,由办理者或承办者将菜单、举办场地、参加人数等内容提前向本村餐饮消费食品安全信息员报告,信息员做好登记,并报告乡镇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工作站。工作站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指导,必要时可请县级餐饮消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进行指导。

《意见》要求,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的食堂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严禁农村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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