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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食物安全条例》全面生效
发布时间:2012/2/15 9:01:26  新闻来源:香港食物安全中心(香港媒体)  点击数:1377

      香港食物安全中心2月1日报道,特区《食物安全条例》(第612章)于2012年2月1日全面生效,任何从事食物业人士(包括农民、渔民、售卖食物的小贩及街市档主)均需遵守该项条例。

    该条例中包括引入食物追踪机制,确保政府在处理食物事故时,可更有效追踪食物来源,迅速采取行动,这个机制包括食物进口商和食物分销商登记制度及备存食物进出记录两个部分。

详情参见:http://www.cfs.gov.hk/sc_chi/whatsnew/whatsnew_fstr/whatsnew_fstr_Food_Safety_Bil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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