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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2/6/4 10:11:49  新闻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10031
     4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12年第15号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以及相关规定,现就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予以解读。
     公告中对关于季节工、临时工等费用、关于企业融资费用支出、关于从事代理服务企业营业成本、关于电信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关于筹办期业务招待费等费用和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等税前扣除问题进行了解释。公告实行时间适用于2011年度及以后各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处理。
 详情参见:
 http://www.chinatax.gov.cn/n8136506/n8136593/n8137537/n8138502/119514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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