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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品健康养殖病害防治措施
发布时间:2011/12/7 14:33:25 新闻来源:新星水产 点击数:1280
健康养殖由来已久,水产品健康养殖的呼声越来越迫切,百姓生活需要健康水产品,出口创汇对水产品品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水产品健康养殖涉及水环境、种质、营养、病害防治、管理等多方面,本文重点探讨水产品健康养殖中的病害防治措施,为水产品的健康养殖提供保障。 一 水产品现状及健康养殖病害防治的意义 工业三废、生活垃圾和农药污染等,对水产品的生存水环境造成一定破坏,使水产品品质下降,某些水域水产品有煤油等异味,某些水产品形成有害物质残留。不规范用药使药物残留在水产品体内严重积累,给人们身体造成危害。我国的虾、鳗鲡等水产品出口屡屡受阻,常常因为有害物质残留超标而出现贸易纠纷、索赔等问题。中国加入WTO以后,作为主要水产品贸易伙伴的日本、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均将采用新的游戏规则限制中国水产品进入。据有关部门的消息,韩国政府拟对输入韩国的中国水产品实行严格的双重检验,即装船前出口国官方机构对全部货物进行检验,进口通关时由韩方再度检验。国内水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正在起步,人们竟相认购无公害和绿色食品,这些都要求我们生产出合格的水产品。国内外市场表明,无公害食品比一般食品价格高5%一20%以上,而且市场需求旺盛。要生产优质水产品,必须制定科学的操作规程,其中病害防治是重要环节。 二 指导思想 我们的指导思想是健康养殖,一方面充分保障人们的身心健康,另一方面为出口创汇奠定基础。要保证水产品的健康养殖,鱼病防治是关键环节之一,为了避免鱼体的药物残留,我们杜绝使用禁用产品、尽可能地不用或少用化学药品,而以疫苗、臭氧和中草药为主,也考虑使用一定量的生物制剂。所用化学药品,以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二氧化氯等为主,确保健康养殖的顺利实施。 三 防治措施 (一) 健康养殖水域的确定 养殖地应是生态环境良好,无或不直接受工业三废及农业、城镇生活、医疗废弃物污染的水(地)域。养殖地区域内及上风向、灌溉水源上游,没有对产地环境构成威胁的(包括工业“三废”、农业废弃物、医疗机构污水及废弃物、城市垃圾、生活污水等)污染源。淡水渔业水源水质应符合《渔业水质标准 (GBll607)》的规定。淡水养殖用水水质应符合《无公害食品 淡水养殖用水水质(NY5051)》的规定;海水养殖用水水质应符合《无公害食品 海水养殖用水水质(NY5052)》的规定。 (二) 健康养殖的种质 健康养殖的苗种要求种质纯正,无病、无伤、无残。外引苗种必须经过检疫,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 清塘 清塘是健康养殖病害防治的重要措施,最好使用生石灰或漂白粉清塘,严禁使用已经禁用产品。 (四) 苗种消毒 苗种放养前必须严格消毒,最好使用食盐、水杨酸醇、高锰酸钾等,严禁使用已经禁用产品。 (五) 水体消毒及口服药物 水产养殖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各种药物使用方法正确使用药物,不能随意增加使用剂量,留有足够的休药期,防止出现药残超标问题,影响产品质量、企业声誉及消费者健康。外用水体消毒药物以二氧化氯、臭氧、中草药等为主;口服药物以中草药、土霉素等为主。严禁使用已经禁用产品。 (六) 疫苗研制 以前研制的疫苗多以注射和浸泡为主,使用效果不十分理想且较麻烦,以后应重点研制口服疫苗。 1 病毒性疾病:只有靠预防,治疗效果不明显或根本无效。预防的话,注射、浸泡、口服疫苗是最理想途径。疫苗研制是解决水产品病毒性疾病的出路。 2 细菌性疾病:以防为主,强于治疗。现在预防细菌性疾病的疫苗有几种,但仍有部分致病菌缺少疫苗,应加强研制工作。 (七) 生物制剂的应用 三联噬菌皇、芽胞杆菌、光合细菌等许多生物制剂的开发应用,极大地促进了健康养殖。 (八) 利用臭氧 臭氧对细菌和真菌的杀灭作用极强,可以用于健康养殖的水体消毒及防病,特别是网箱养殖的病害防治,如水霉病等。 (九) 中草药 中草药复配的鱼药,相对健康安全,出口时不会出现药检障碍,是健康养殖的理想产品。市场上常见的中草药鱼药有数十种,有防治真菌的;有杀菌抗病毒的;有杀寄生虫的等,大多是中草药的简单复配,少数是由中草药提取物生产。它们都有一定疗效,但和化学药品比较,显效稍慢,总体成本偏高。对于一些化学药品难以治疗的疑难杂症,选用中草药治疗往往独具疗效。 四 水产品健康养殖病害防治技术规范 在水产品健康生产过程中,渔药使用是水产品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之一;不合理使用渔药、饲料、农药、肥料不仅造成环境污染,而且使水产品中药物残留量超标。 无公害水生动物在养殖过程中对病、虫、敌害生物的防治,坚持“全面预防,积极治疗”的方针,强调“防重于治,防、治结合”的原则,提倡生态综合防治和使用生物制剂、中草药对病虫害进行防治;推广健康养殖技术,改善养殖水体生态环境,科学合理混养和密养,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渔药;渔药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农业部有关规定,严禁使用未经取得生产许可证、批准文号、产品执行标准的渔药;禁止使用硝酸亚汞、孔雀石绿、五氯酚钠和氯霉素。 各类渔用药物的使用方法及禁用渔药种类国家有相关标准进行了严格限定。 饲料中不得添加国家禁止的药物作为防治疾病或促进生产目的。不得在饲料中添加未经农业部批准的用于饲料添加剂的兽药。 稻田养殖无公害水产品过程中对病、虫、草、鼠等有害生物的防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严格控制使用化学农药。应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主要有扑虱灵、稻瘟灵、叶枯灵、多菌灵、井岗霉素,禁止使用除草剂及高毒、高残留、三致(致畸、致癌、致突变)农药。具体使用应符合《无公害食品 稻田养鱼技术规范(NY5055—200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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