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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规范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许可管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1/12/14 16:33:05 新闻来源:海南省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 点击数:4059
卫生部关于规范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许可管理的公告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29号)
一、关于技术必要性材料 申请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应当提交以下技术必要性证明材料: (一)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及作用机理; 二、关于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要求 (一)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的文本(包括鉴别、主要技术指标要求及相应的检验方法); 三、关于食品添加剂现场审核 (一)研制单位的基本情况; 四、关于验证食品添加剂新品种产品标准 对尚无相应产品标准的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承担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安全性评审的机构应当在申请者提交资料基础上,组织对产品标准(包括鉴别、主要技术指标要求及相应的检验方法)进行验证,验证结果作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依据。 五、关于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公告内容 卫生部根据食品添加剂技术上必要性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依法决定准予许可并公布食品添加剂新品种、使用范围和用量,同时公布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质量规格要求,作为企业组织生产的依据。在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出台后,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要求即时作废。 六、关于鼓励对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提出建议 申请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受理后,卫生部将通过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食品安全综合信息网(www.nfsiw.gov.cn)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网(www.chinafoodsafety.net)等公布相关信息,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各有关部门和相关行业组织意见,欢迎对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来源:卫生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