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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等七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2/1/5 9:41:47 新闻来源:商务部网站 点击数:2710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农业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税务总局和供销总社7部门12月22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工作。 商务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姜增伟强调,全面落实《意见》各项任务,要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菜市场为流通主渠道,以农超对接等多种产销衔接为方向,以周末蔬菜直销市场等直销直供业态为补充,突出重点,着力做好5个方面工作。 一要着力提高流通组织化程度。扶持培育一批大型农产品批发企业,鼓励开展直销配送;引导经销商实现公司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扶持培育一批大型农产品零售企业,发展连锁经营,扩大经营规模,降低经营成本。扶持培育一批大型农产品运输企业,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鼓励企业开展共同配送和统一配送,提供仓储、运输、包装、加工等增值服务,提高物流效率和物流服务水平。扶持培育一批产销联营的大型鲜活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及其他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大力推动产业化经营。 二要着力提升流通现代化水平。加强产地预冷、预选分级、加工配送、冷藏冷冻、冷链运输、包装仓储、检验检测和电子结算等设施建设。发展电子商务,扩大网上交易规模,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引入拍卖等现代交易模式,加快科技研发和推广应用。推进鲜活农产品流通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尽快完成重要鲜活农产品流通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快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制度,开展好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 三要着力加强产销衔接。创新流通发展方式,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形式的产销衔接。大力发展农超对接模式。进一步扩大农超对接规模,鼓励超市增加对接合作社和品种数量,增大对接销售额。积极发展农批对接模式。鼓励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经销商通过代理、投资合作等方式与主产区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切实发展产销一体化模式。推动流通企业实现两头落地,在产地建设集配中心,在销地建设交易配送专区。探索发展直销直供模式。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与社区、农贸市场、宾馆饭店、学校企业食堂等直接对接。 四要着力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综合运用储备调节、区域调剂、进出口及加工贮藏等手段,确保主要鲜活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市场稳定。建立健全重要农产品储备制度,加强对中央、地方两级储备肉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冬春蔬菜储备制度。健全农产品信息网络,完善市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发布蔬菜等鲜活农产品供求、质量、价格等信息。 五要着力加强市场规划布局。规划发展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规划建设和改造一批全国大型集散地批发市场、销地批发市场和产地批发市场。统筹发展农产品零售市场网络。一方面,要健全菜市场、直营直供菜店等城市零售网点,新建社区配套建设菜市场,努力打造居民一刻钟生活圈。另一方面,要健全农贸市场网络,加快县城、乡镇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彻底改变全国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农贸市场的落后面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