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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种(苗)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发布时间:2012/7/17 10:02:57 新闻来源:财政部网站 点击数:3071
财政部网站6月19日消息,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2012年免税进口计划的通知》,通知表明,“十二五”期间我国对进口鱼种(苗)、种子(苗)、种畜(禽)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注②:其中濒危野生龟鳖类不超过6万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