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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意见
发布时间:2012/10/9 14:07:02 新闻来源:卫生部网站 点击数:3896
卫生部网站9月25日报道,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卫生部组织制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征求意见稿),并拟于标准正式发布后6个月施行。
标准提出致病菌限量标准的食品类别以存在对健康造成实际或潜在危害证据的即食食品和生食食品为主。根据致病菌指标本身的特点,结合加工工艺,对肉制品、水产制品、即食蛋制品、粮谷类制品、巧克力类及可可制品、即食加工果蔬、饮料及冷冻饮品类、即食调味品、坚果籽实制品共9类食品进行了规定。 其中,针对沙门氏菌是引起全球和我国细菌性食物中毒的主要致病菌,也是各国和国际组织食品安全标准普遍提出限量要求的致病菌,标准提出9类食品中沙门氏菌的限量要求,为n=5,c=0,m=0。针对金黄色葡萄球菌是我国细菌性食物中毒的主要致病菌之一,标准提出肉制品、水产制品、粮谷类制品、即食加工果蔬、饮料及冷冻饮品类5类食品中金黄色葡萄球菌的限量要求,为n=5,c=1,m=100CFU/g(mL),M=1000 CFU/g(mL)。此外还针对副溶血性弧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作出了具体规定。 标准意见征询日期截至11月15日。 详情参见: 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hwsjdj/s3594/201209/55934.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