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收藏本站 服务是一种责任  我们关注会员利益
最新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新闻内容
卫生部拟修订硫酸铝钾等12种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
发布时间:2013/2/5 15:07:36  新闻来源:食品伙伴网  点击数:4684
 

卫生部拟修订硫酸铝钾等12种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

食品伙伴网118报道,1231,卫生部调整《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中硫酸铝钾等9种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撤销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3种食品添加剂。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调整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使用范围、用量。将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的使用范围“06.03小麦粉及其制品减少为06.03.02.05油炸面制品“06.03.02.04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用量不变。将使用范围“09.0水产及其制品减少为“09.03.02腌制水产品(仅限海蜇),用量为100mg/kg(干样品,以Al计)。

二、撤销硫酸铝钾、硫酸铝铵、赤藓红铝色淀、靛蓝铝色淀、亮蓝铝色淀、柠檬黄铝色淀、日落黄铝色淀、胭脂红铝色淀、诱惑红铝色淀等所有含铝食品添加剂(合成着色剂铝色淀)在膨化食品中的使用。

三、撤销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3种食品添加剂。

海南省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主办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法苑里2栋2单元1702室
邮政编码:570204 电话:0898-66533936 传真:0898-66533936 邮箱:xiehui898@163.com 琼ICP备1300298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