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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禁止中央厨房加工配送高风险食品
发布时间:2012/2/1 17:06:22  新闻来源:大公网(香港媒体)  点击数:4275
      新华社1月28日报道,北京市卫生局日前发布的《关于加强中央厨房餐饮服务许可审查工作的通知》1月28日正式实施。其中规定,中央厨房餐饮服务提供商禁止加工配送酸奶和生食水产品等高风险食品。
      其中生食水产品,指送到连锁门店后不需热加工的水产品,如生吃的虹鳟鱼等。
    《关于加强中央厨房餐饮服务许可审查工作的通知》中所指的中央厨房,指由餐饮连锁企业建立的,具有独立场所及设备设施,集中完成食品成品或半成品加工制作,并直接配送给本餐饮连锁企业所属餐饮服务提供商的单位。北京中央厨房餐饮服务提供商已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需按新要求重新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标注类别为中央厨房,备注为热加工餐饮即食食品、餐饮半成品(热加工、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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